法制網見習記者 王春 法制網通訊員 黃建誼
  近日,浙江省溫州市新橋街道高翔村一水塘內發生一幕慘劇,一名中年男子用自製電魚器抓泥鰍發生意外,不幸身亡。
  9月6日16時許,46歲的溫州男子王某忙完生意後,帶著自製電魚器,跟妻子說好去甌海大道新橋老變電所邊的水塘里電泥鰍。一個小時後,妻子多次打王某手機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狀態,一絲不祥預感涌上心頭,便立即通知親屬去尋找。19時許,王某的弟弟王乙在新橋老變電所邊發現了王某駕駛的轎車停放在路邊,邊找邊喊二十來分鐘一直沒有消息。這時,一位住在附近的老伯稱17時許曾看見一個男子在變電所後門的小水塘里電魚,王乙連忙同隨後趕過來的家屬下水塘尋找,發現王某整個人平躺在水塘里,背上還背著一個電瓶。王乙等人立即將王某抱到路上進行施救,並向警方報了案。經急救中心救護人員檢查發現王某已失去生命體徵。王某的妻子癱坐在路邊,一邊抱著失去生命特征的丈夫,一邊哀求現場救護人員,救救她的丈夫,“求求你們,救救他吧!”
  附近的村民猜測,王某在抓泥鰍的過程中,可能因電瓶通過升壓器將電瓶的直流電升壓過高,導致其暈倒水裡,窒息死亡。王乙說,哥哥去電泥鰍並不是為了賣出去牟利,他平時就愛好釣魚,有時捕點小魚回家燒來吃。
  甌海警方提醒:村民常用的電捕器有十幾公斤重,電捕器瞬間產生電壓300多伏,碰上人的話,同樣能把人擊暈,倒在水裡很有可能導致窒息身亡,因電魚造成人員傷亡的悲劇屢屢見諸報端。同時,私自用電捕魚也屬違法行為。  (原標題:電觸魚死人釀慘劇 警方呼籲違法行為不可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g62rgvzc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